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擔保公司給個人擔保嗎都不是特別的瞭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爲大家分享下關於擔保公司給個人擔保嗎以及擔保公司向個人借款是否有效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朋友通過擔保公司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邀自己做擔保人,會存在什麼風險嗎
謝謝邀請
這種情況我過去遇到過,就是朋友做公積金貸款,由擔保公司做擔保,你給擔保公司做反擔保,我簡單分析如下:
一、要想擔保,必須清楚擔保後果。如果你提供擔保後,朋友公積金貸款不還,擔保公司代償,擔保公司會追究反擔保責任,也就是說,最終你是代償人。你要分析你朋友違約的概率有多高,你朋友將來創造收入的能力會強化還是弱化。
二、你自己的收入能力情況怎樣?如果說,你收入能力很強,能抵擋代償風險,而且不會影響你的生活過日子太多,爲了朋友,值得不值得冒險。
三、在擔保時,還要考慮意外風險和現在的貪腐風險。要想好,萬一朋友遇到特殊情況,你能頂得起來。
四、自己對外擔保,要徵得家人同意,不要圖一時意氣,真要履行擔保個責任時,自己家裏鬧成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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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公司是怎樣替別人擔保的
1、擔保公司的擔保收費,由擔保公司和被擔保人協商確定。2、對於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費一般應當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0%以內。《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可根據擔保項目的風險程度,由融資性擔保公司與被擔保人自主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擔保機構收取擔保費可根據擔保項目的風險程度實行浮動費率,爲減輕中小企業負擔,一般控制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0%以內。
擔保公司向個人借款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爲效力的問題的批覆》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即可認定有效。因此你借給擔保公司的錢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對方無法償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以個人名義借款,只寫了欠條,沒有任何抵押的,如果此人破產或無力償還的,可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查封其名下的財產,如果確認無力償還的,只能在日後執行他的收入,沒有其他號辦法了,因爲要求一箇沒有錢的人還錢和要他的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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