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会计处理(300059股票行情)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怎麼做分錄

賬務處理時,相關費用未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核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同時漏飢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發生的時候,賬務處理是,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貸: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

結轉的時候,賬務處理是,借:無形資產,管理費用,貸:研發支改搜缺出—資本化支出,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研發費用按50%的加計扣除是怎麼算的?會計怎麼處理?

加計扣除主要是和企業所得稅聯繫,內部自主研發無形資產費用化支出加計扣除50%,資本化支出形成無形資產的按成本信衫大150%攤銷。

舉個例子:截止2011年6月份,與研發相關的支出500萬,費用化支出100萬,資本化支出400萬。

首先:

期初發生時先在研發費用歸集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100

-資本化支出400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500

其次塌散:

期末形成無形資產時假設爲2011-7-10

借:管理費用100

無形資產400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100

-資本化支出400

期末攤銷時(假設會計與稅法攤銷方法一致,10年,無殘值)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攤銷

應納所得稅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項-納稅調增減少項

假設本年利潤總額爲1000萬元,費用化支出在扣除管理費用100萬元的基礎上加扣10050%,納稅調增減少50萬元;資本化支出加計攤銷40050%/106/12=10萬元。

調整後應納所得稅額=1000-50-10=940(萬元)

擴展資料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對該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研究開發滑豎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爲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爲標準,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准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50%。高新企業都可以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彙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如何享受?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享受主體】

除製造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外的會計覈算健全、實行查賬徵收並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優惠內容】

1.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

2.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享受條件】

1.企業應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覈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箇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慧鄭穗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2.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覈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3.企業委託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研發費用並計算加計扣除。無論委託方是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受託方均不得加計扣除。

委託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託方與受託方存在關聯關係的,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4.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5.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在受益成員企業間進行分攤,由相關成員企業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6.企業爲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可按照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4.《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5.《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4年第6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

7.《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叢穗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40號)

8.《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4年第28號)

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

【享受主體】

製造業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4年1月1日起,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4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享受條件】

1.上述所稱制造業企業,是指以製造業業務爲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佔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製造業的範圍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_4574-2017)確定,如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從其規定。收入總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

2.製造業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政部_國家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_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3號)

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

【享受主體】

科技型中小企業

【優前卜惠內容】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4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享受條件】

1.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執行。

2.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2024年第16號)

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享受主體】

會計覈算健全、實行查賬徵收並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優惠內容】

委託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的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享受條件】

1.上述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託方與受託方存在關聯關係的,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2.委託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應簽訂技術開發合同,並由委託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相關事項按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及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執行。

3.委託境外進行研發活動不包括委託境外個人進行的研發活動。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要做賬嗎

一、正面回答

不冊首需要。企業發生的所有的研發支出都要計入研發支出科目。在計入的時候要劃分是屬於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費用花的支出,月末轉入管理費用,分錄爲:借,管理費用。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資本化的支出,等項目完成後轉入無形資產,分錄爲:州閉數借,無形資產。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不需要做賬。

二、分析詳情

研發費用是指研究與開發某項目所支付的費用。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研發費用的規範方式,存在差異。

三、研發費用主要有哪些?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態純維護、維修等費用。

4.用於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5.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等。

6.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发布于 2024-09-27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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