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600346]西安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西安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22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180元。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保險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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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小布就給大家說說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標準又有調整啦

日前,《陝西省人社廳 財政廳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陝人社發【2019】28號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的繳費標準。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更多詳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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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是什麼?

凡具有我市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戶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人員,可在戶籍地(街辦、鄉鎮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自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應符合什麼條件?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截止我市各區(縣)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當日,年滿60週歲並符合其他參保條件的人員,個人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截止我市各區(縣)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當日,年滿45週歲、不滿60週歲人員,須按年繳費至年滿60週歲(含補繳,累計不超過15年),從年滿60週歲或補繳次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截止我市各區(縣)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當日,45週歲以下人員按年度繳費,且繳費年度在15年以上(含補繳,累計不少於15年),從年滿60週歲或補繳次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繳費標準能否改變?

參保人員在不同年度可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選定繳費檔次後,當年內不可變更。

財政對參保繳費如何補貼?

省、市和區縣 *** 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多繳多補。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200元的,補貼30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300元的,補貼45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400元的,補貼60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500元的,補貼75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600元的,補貼80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800元的,補貼90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1000元的,補貼100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1500元的,補貼150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2000元的,補貼200元。

對選擇年繳費檔次3000元的,補貼300元。

所有繳費補貼由省和市縣各承擔50%。

個人賬戶資金有哪些?

國家爲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 *** 補貼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什麼情況下需辦理變更手續?

參保人員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繳費檔次、銀行賬號、特殊參保羣體類型、性別、民族、居住地址、聯繫 *** 、戶籍性質、戶籍所在地址等發生變化時,應進行變更登記。

如何進行變更登記?

參保人員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參保人員應及時攜帶身份證及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村(居)委會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變更登記表》(以下簡稱《變更表》)。村(居)協辦員按規定時限將相關材料及《變更表》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參保人員本人也可到鄉鎮(街道)事務所或縣社保機構直接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算?

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國家根據物價和居民收入變動對基礎養老金進行調整,今年我市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是每人每月168元,該標準是全省更高水平。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爲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

對繳費(不含補繳)滿15年人員,每增加1年繳費(不含補繳),待其年滿60週歲時,在當年基礎養老金標準基礎上提高5元,加發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各承擔50%。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60以上跨省轉移)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繼續在原戶籍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轉移接續條件?

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係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個人賬戶和繳費年限的認定?

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併計算或折算爲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其重複繳費時段(按月計算,下同)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複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複領取待遇情況的處理?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同時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除 *** 補貼外的個人賬戶餘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什麼情況下可以註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發生以下情形時,參保人員應進行註銷登記,並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1) 死亡;

(2) 出國(境)定居;

(3) 保險關係轉出;

(4) 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

個人賬戶如何繼承?

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餘額可依法繼承。

发布于 2024-09-26 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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