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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caifu]内幕交易大案曝光!实控人获利90%,证监会“没一罚三”!

2024-09-24 12:09:52 54
admin

8月20日,新萊應材披露收到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此次處罰涉及新萊應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水波以及時任董事會祕書郭紅飛、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祕書朱孟勇、財務部門工作人員賈巧玲和方豐等多人,他們或將面臨證監會合計超 760 萬元的處罰。

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認定李水波構成建議他人內幕交易違法情形,對其處以 60 萬元罰款。同時,認定郭紅飛、朱孟勇、賈巧玲、方豐構成內幕交易違法情形,並分別作出處罰決定:責令郭紅飛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 “新萊應材” 股票,沒收其內幕交易違法所得 76.83 萬元,並處以 230.51 萬元罰款;沒收朱孟勇內幕交易違法所得 54.16 萬元,並處以 162.48 萬元罰款;沒收賈巧玲內幕交易違法所得 28.55 萬元,並處以 85.66 萬元罰款;沒收方豐內幕交易違法所得 17.31 萬元,並處以 51.92 萬元罰款。

本起內幕交易案發生於 2018 年。當年 2 月 7 日,郭紅飛安排時任證券事務代表朱孟勇披露公司擬收購資產事項。2 月 8 日,新萊應材發佈《交易處於籌劃階段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擬收購美國一傢俱有國際先進技術水平的半導體行業超高潔淨應用材料製造商。在此期間,根據李水波的決策,郭紅飛安排朱孟勇和公司員工等人聯繫,明確告知李水波願意出藉資金,建議他們用自己的賬戶增持公司股票。最終,郭紅飛、朱孟勇、方豐和賈巧玲在聽從李水波建議後,使用其提供的資金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買入 “新萊應材” 股票。從交易結果來看,以上四人在動用少量資金的情況下實現了高額盈利,其中朱孟勇的 “回報率” 高達 90%。例如,2018 年 2 月 2 日,朱孟勇買入 “新萊應材” 共計 5.21 萬股,買入金額 59.94 萬元(資金來自實控人李水波及其家族控制的銀行賬戶);2020 年 5 月 20 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 113.63 萬元,盈利 54.16 萬元。

對於本次處罰,新萊應材表示,處罰事項僅涉及前述五人,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開展無關,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業務、財務狀況造成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業務、財務狀況正常,也不涉及關於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同時,新萊應材將向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東重申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督促相關人員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爲,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事實上,“沒一罰三” 並非證監會對內幕交易案的處罰上限。證監會在《2024 年上半年證監會行政執法情況綜述》中介紹,數知科技時任董事長張某勇利用職務之便獲取內幕信息交易本公司股票,被予以 “沒一罰六”,合計罰沒 3500 餘萬元,並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證監會方面表示,要嚴厲懲治 “關鍵少數” 利用身份優勢操縱股價、內幕交易。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 “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必須予以嚴懲。

據瞭解,上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類案件共作出處罰 45 件,同比增長約 10%;處罰責任主體 85 人(家)次,同比增長約 37%;罰沒金額約 23 億餘元,同比增長約 9%。同時,行政處罰只是追責鏈條上的一箇環節,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必須發揮自律管理、行政監管、行政處罰、刑事追責和民事索賠等 “幾家抬” 合力。上半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 86 件,並會同相關部門發佈《關於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強化對財務造假、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爲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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