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条例]保险有婚嫁险吗

有婚嫁保險。

婚嫁保險又稱婚嫁險,屬於金融行業的險種,本身只是最普通的兩全保險,而且保障度是偏低的。婚嫁保險是爲了幫助家長爲自己的子女籌措教育婚嫁運費而開展的一種保險業務。爲子女在結婚後生孩子以及其他的方面上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年齡的範圍是21歲到50歲之間。只要是身體健康的人都可以爲子女購買這種險種。一般來說大概都是在1000元左右一單。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給付婚嫁金。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意外事故傷殘,保險人按傷殘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如被保險人意外死亡則給付全部保險金,同時給付死亡退保金。婚嫁金保險在我國深受年輕夫婦的歡迎,業務量增長迅速,目前已成爲人壽保險中的主要險種。

結不結婚,婚嫁金照領不誤

在和平區一保險公司網點,記者看到保險產品的宣傳冊上一款“教育保險”規定:“成教育金是18歲—21歲每年返大學金,25歲婚嫁金,60歲養老金;還可額外再組合健康險,包括兒童容易患的16種重大疾病和意外。”前臺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這種險組成在一起,從0歲開始每年交1386元,一份保一萬,多買不限,買得多返得多,每年有保額分紅。”

而另一家保險公司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同樣在24歲也可領取一筆保險金,但此時變成“創業金”。按照微博,記者找到涉及的保險公司,其客服人員告訴記者:這是該公司1992年推出的一款保險產品,隸屬於兒童險,不過早已停售,而瀋陽投保的更是鳳毛麟角。“即父母在孩子小時候開始投保,每年投保一筆資金,當孩子年滿22週歲時返還,名曰:‘婚嫁金’,但實際上,無論是否結婚,這筆錢都可領取。”

與婚嫁無關,多是保險噱頭

其實關於保險誤解不止這一個,比如在一些普通險種中,夫妻可以共同購置保險,就美其名曰“愛情險”。目前,市場上的“愛情保險”有定期型壽險和終身型壽險兩種形式。

在《新婚姻法》公佈後,就有保險公司開發了一種婚姻險,約定權益歸屬只爲女性,萬一婚變導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只能歸屬女方。當時,就有業內人士指出,此“婚姻險”性質上仍是一款分紅型年金保險,不會對離婚損失作出賠償。因此,所謂的婚嫁險就是一份普通的兒童險,約定被保險人到了某一年齡就可以領取婚嫁金而已。

剛剛給女兒買了份萬能險的張女士說:“其實叫什麼無所謂,關鍵看重的就是其理財的功能,比儲蓄還是要高一點。現在每年爲兒女交一萬元的保費,等到她上學、就業、結婚的年齡,都會領取一定的保險金,至於幹什麼誰會過問呢。”

发布于 2024-09-23 2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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